生态环境部丨2023年起,这类企业豁免列为环境监管重点单位

浏览次数: | 发布时间:2022-12-02

       日前,生态环境部官网发布《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提出,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应当依法履行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生态环境法律义务,采取措施防治环境污染,防范环境风险。《办法》依次对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等的认定加以明确,并指出,生产、加工使用或者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中所列化学物质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纳入重点排污单位,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实施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列为重点排污单位。《办法》还规定,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环境质量状况、环境质量改善要求、污染物排放情况等,将确有必要实施重点监管的企业事业单位列入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

生态环境部《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全文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2/202212/t20221201_1006540.html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明确了具备六种条件之一(详见全文)的应当列为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其中包括“工业涂装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部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水性、无溶剂、辐射固化、粉末等四类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的除外”和“包装印刷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部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油墨的除外”
 
       换言之,意味着全部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的工业涂装、包装印刷行业规模以上企业豁免列为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


文章转载于“VOCs前沿”公众号